关于我们
企业管治
我们已成立下列董事委员会,该等委员会乃根据董事会订立之职权范围运作︰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检讨及批准集团之财务申报程序、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监督我们之审核过程,以及履行董事会指派之其他职务及责任。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志荣先生、胡世谦先生及王大悟教授组成。赵志荣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制定我们之薪酬政策、检讨及釐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薪酬待遇条款,以及因应董事会不时所订企业方针及目标检讨及批准按表现釐定之薪酬。薪酬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志荣先生、胡世谦先生及王大悟教授组成。胡世谦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制定我们之提名政策,以及就任何拟对董事会作出之变动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志荣先生、胡世谦先生及王大悟教授组成。胡世谦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职权范围合规委员会
合规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不时因应新法律及法规定进行持续评估、更新合规及内部监控程序及监察其执行。合规委员会成员包括甄雅曼女士(执行董事兼监察主任)、黄展雄先生(执行董事)、温迅敏先生(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及李燕安先生(中国法律顾问)。甄雅曼女士为合规委员会主席。